問題已解決
各種資產的減值損失,怎么理解可以轉回,不可以轉回啊?比如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無形資產減值損失不可以在以后會計期間轉回,存貨可轉回,不理解,只能記住,老師解釋下。



你好,這是準則這樣規定的,
一、存貨減值:可以轉回,如果已經計提減值的產品已經銷售,要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
二、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
2、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轉回。
3、應收賬款和貸款可以轉回。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轉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投資不是通過損益轉回)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可以轉回(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四、固定資產:不可以轉回。
五、無形資產:不可以轉回。
六、投資性房地產:
1、成本計量不可以轉回。
2、公允價值計量不計提減值。
七、長期股權投資:不可以轉回。
2019 04/14 1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