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如何理解采用成本模式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存貨的分錄,你看圖二如果是轉為固定資產,原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在借方,目的是抵消原投資房地產累計折舊用于替換為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但是如果是存貨,是否可以理解為因為存貨沒有折舊,所以不需要替換?直接抵消掉投資房地產累計折舊?如果是這樣的話原來借記:其他業務成本,貸記:投資房地產折舊這個分錄的貸方 不就空缺了嗎?



前面部分理解正確,后面的其他業務成本,不存在了,出貨出售才使用這個分錄
2019 05/15 22:27

84784984 

2019 05/15 22:43
但是沒轉換成投資性房地產之前出租,折舊不是借記在其他業務成本的嗎,怎么會不存在呢

陳詩晗老師 

2019 05/15 22:50
這個計入了當期的成本了,已經結轉了損益了,有余額的只是累計折舊,你轉出來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