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期末應付職工薪酬有余額,但是已經在今年的2月份發放了,在做匯算清繳的時候要做調增么



不需要納稅調增的,只要在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時,實際發放了去年已經計提的工資,就是上年實際發放的工資了,正常計入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前扣除就是了。
2019 05/24 11:12

84785033 

2019 05/24 11:15
工資薪酬(10萬)里面包含了我們公司代報個稅的勞務工的報酬(9.6萬),請問這個要單獨列出來嗎?還是應付工資薪酬直接就填寫10萬呢?

張艷老師 

2019 05/24 11:33
這個代報個稅的勞務工不是勞務派遣員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