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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的企業,符合小微企業免征殘保金條件,網上申報,需要備案的材料有哪些



為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促進殘疾人就業,擬對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本市區域內的各用人單位安置的殘疾職工辦理確認證明和微小企業免征證明?,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確認所需材料
(一)安置的殘疾職工確認證明
1、《2017年諸暨市單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抵扣)情況表》,用人單位按實填寫后一式三份,報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
2、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3、單位殘疾職工花名冊復印件二份和電子表一份。
4、單位與殘疾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5、單位殘疾職工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1-8級)原件及復印件。
6、單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每位殘疾職工支付2017年工資的憑證。
7、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為殘疾職工繳納的包括2017年1月到12月社會保險費明細記錄和殘疾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原件。
8、福利企業認證資料:申報表一式三份、殘疾職工花名冊復印件二份和電子表一份、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二)小微企業免征證明
根據國務院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精神以及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殘聯教就〔2015〕18號)文件規定,2015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小型微型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5%,且在職職工總數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免征36個月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適用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符合免征條件的小微企業對照文件享受免征政策,自行計算殘保金應繳金額,并向地稅部門自行申報繳納。同時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以下材料:《2017年度諸暨市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請表》;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一份;填有企業職工人數的2017年末所得稅匯繳清算報表或企業基礎信息表。市殘聯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免繳條件的小微型企業,由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開具《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證明》。
單位提供的各種附件請蓋上公章。
以你當地部門要求為準
2019 06/03 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