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計提的費用在匯算清繳前發票回來也是允許抵扣的嗎?相應的文件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所以,您公司調增的成本,在以后的5年內取得發票的,可以通過專項申報和說明后,可以追補調減2016年的應納稅款。
2019 06/04 1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