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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納稅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不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您好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19 06/14 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