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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2018年招標了一項200萬元的工程,并在2018年全部完工。但是當時甲方沒有給錢,企業沒有做帳,稅務只零申報。今年6月15日,甲方同意先給105萬元,企業和甲方簽字了合同,合同期寫到了今年4月份。企業讓我給甲方開發票。(我是最近新接手的)。 問:這樣開票合理嗎?如何做帳?我個人有什么風險?



根據你的合同開具發票,合理。
你個人沒有風險。開票后作為應收和結算處理
2019 06/18 12:48

企業2018年招標了一項200萬元的工程,并在2018年全部完工。但是當時甲方沒有給錢,企業沒有做帳,稅務只零申報。今年6月15日,甲方同意先給105萬元,企業和甲方簽字了合同,合同期寫到了今年4月份。企業讓我給甲方開發票。(我是最近新接手的)。 問:這樣開票合理嗎?如何做帳?我個人有什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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