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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怎么理解要確定混合銷售行為,貨物與服務必須為同一項行為。如果有證據證明貨物的銷售與服務的銷售是兩項行為,則判定為兼營。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如果我的貨物銷售和安裝服務分開簽訂合同就屬于兼營,含在同一個合同就屬于混合?兼營分開核算,安裝服務是不是就可以簡易計稅



按照現行的 財稅〔2016〕36號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2019 06/19 11:01

84784978 

2019 06/19 11:09
老師,看了這個文件我還是區分不開,能不能通俗講

樸老師 

2019 06/19 11:50
你好,哪里不能區分呢?

84784978 

2019 06/19 11:52
比如我公司銷售空調并提供安裝服務,但是我分開簽訂合同,我這屬于混合還是兼營?我安裝服務是不是可以按照簡易計稅

84784978 

2019 06/19 11:52
一般來說我們安裝同時要提供材料

樸老師 

2019 06/19 12:02
分開簽合同就不用做成混合的了,做成兼營就行

84784978 

2019 06/19 19:12
能不能按照兼營交稅

樸老師 

2019 06/20 08:44
是兼營就按照兼營交

84784978 

2019 06/20 08:56
兼營就是分開交稅嘛,安裝部分的材料費能和安裝費一起按照9個點繳納么?如果材料和安裝人工外包出去,我們能按照一般簡易計稅方法交稅么

樸老師 

2019 06/20 08:58
簡易計稅的最好是看看稅局同不同意,這個要稅局備案

樸老師 

2019 06/20 08:59
這個還要看稅局同不同意的,簡易計稅要稅局審核備案

84784978 

2019 06/20 09:00
嗯嗯,要的

樸老師 

2019 06/20 09:01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