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否能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依據又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規定“匯總納稅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匯總計算的企業所得稅,包括預繳稅款和匯算清繳應繳應退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0號)規定:“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所以,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總分公司,企業所得稅申報時,填報的信息是總分公司的合并數據,所以在判斷是否小型微利企業時,是以總分公司的合并信息來判斷的,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的,則可以按小型微利企業的政策計算總分公司合計應納稅額。
2019 07/18 11:20

84784988 

2019 07/18 11:27
與獨立核算不享受有什么關系?按他說的,就應該不允許獨立核算

84784988 

2019 07/18 11:28
而不應該獨核的不成為優惠的對象

軼塵老師 

2019 07/18 11:32
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所以要看總機構是否符合小微企業的條件

84784988 

2019 07/18 11:37
非獨匯總判斷計繳,這點無疑問,重點是獨立核算是不是也要匯總申報按比計繳

軼塵老師 

2019 07/18 11:39
非獨立就不匯總了 就是獨立才匯總 獨立核算才能分得清資產、工資、收入

84784988 

2019 07/18 11:42
老師你說的對,但為什么不能享受稅收優惠?

軼塵老師 

2019 07/18 12:00
總公司是小微企業 分公司就可以享受

84784988 

2019 07/18 12:26
老師,我靜心檢查了一下,匯總是不是要去報批分配比例的?每增加一個分公司都要報一次重新確定比例?我是少了這一步,但也不能就這樣不能享受優惠吧

軼塵老師 

2019 07/18 13:04
你總公司是小微企業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