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無形資產加計扣除是什么意思?比如2015年開始研發,在2018年形成的無形資產120萬,當年攤銷6萬元,計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時,是按120×175%計算的金額為基數計算本年的攤銷額,即加計扣除金額為6×75%!不理解的是,6×75%=4.5萬 不是等于攤銷的少了?稅記的多了嗎?怎么叫加計扣除呢?



加計扣除是這么來理解的:正常情況下,你會計上計提的折舊是6萬元,可稅前扣除;在6萬元允許稅前扣除的基礎上,你還可以在多扣除4.5萬,相當于本來就應該稅前扣除6萬,現在政策允許你合計稅前扣除6+4.5=10.5萬元,會讓企業少繳納稅款。
2019 08/12 10:55

84785042 

2019 08/12 10:56
那計稅基礎120×175%怎么理解

崔老師 

2019 08/12 11:20
《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規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對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你所說的“計稅基礎120×175%”,應該是指:對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