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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收取的臨時停車費是否要交房產稅?



停車場要區分是什么停車場,得算是“房產”才說得上征不征房產稅。比如地面生態車位就不是房產啦。
《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對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由實際經營(包括自營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產稅。其中自營的,依照房產原值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征,沒有房產原值或不能將業主共有房產與其他房產的原值準確劃分開的,由房產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計征。
根據上述文件物業公司自營業主共有車庫和地下車位需要繳納房產稅,按房產原值×(1-30%)×1.2%來計征房產稅。如物業將車庫和地下車位出租給他人用于經營,應由物業公司按租金收入的12%來繳納房產稅。
2019 08/12 1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