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公司委托子公司加工,設備由總公司出,設備折舊在總公司帳上,其他成本由子公司處理,子公司向總公司收取加工費。帳務上這樣處理對嗎?附件上是否要與子公司簽訂一個資產管理協議,協定好設備由總公司出,子公司使用,子公司向總公司收取加工費。這樣就可以了?設備不需以開票的形式處理吧?稅務上有什么風險?



設備不需以開票的形式處理,子公司收取的加工費需要開票。
只要符合公平,獨立原則,稅務上沒有風險
2019 09/24 11:24

84785031 

2019 09/24 12:22
加工費子公司開票給總公司,折舊由總公司入帳。

文文老師 

2019 09/24 12:28
是的,加工費子公司開票給總公司,折舊由總公司入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