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人甲打款到公戶,然后把貨提走了,要求開票給公司乙,公司乙走賬后,再把錢退回個人甲,這種開票合規嗎? 個人甲幾次對公打款,發票是要求開給不同的公司,這些公司也走賬了,這種開票有風險嗎



1、嚴格講是不合規的。乙公司會有涉稅風險的。
2、開票沒有風險,但是建議要取得受票方委托這個人支付款項的委托書,避免給你公司帶來稅務風險。
2019 09/26 17:38

84784995 

2019 09/26 17:44
貨是自提,我們會計無法確定個人甲提貨后是否給需要開票的公司了

張艷老師 

2019 09/26 17:49
建議反正要開票的話,就需要取得受票方委托這個人支付款項的委托書,這樣能最大限度避免給你公司帶來稅務風險。

84784995 

2019 09/26 17:50
我們是開票方,現在又一筆這樣的業務,貨在5月份就提走了,8月才有另一個不同的公司走賬,我們公司怕有三流不一致,都不敢開票了

張艷老師 

2019 09/26 17:53
具體業務背景老師也不熟悉,其實三流不一致的風險,在您這里不存在的,只是會因為個人【有可能賣票】而發生稅局來您公司檢查源頭資料的可能性。是要盡量做規范的。我單位之前就發生過此類情況。

84784995 

2019 09/26 17:56
這一個人打款,票老是開給不同的公司,所以才擔心

張艷老師 

2019 09/26 17:57
是的,建議參照老師上面的回復操作吧,能夠避免風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