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三個怎么區分,最近曾任,不是不在是會計師事務所了變成了前任,不是也是加入了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和那個前任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怎么區分理解



項目組成員曾經擔任客戶董高特,就是比如張三2018年加入會計師事務所,此前在甲公司擔任高管的,現在2019年作為甲公司審計項目組成員就是這種情況
前任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比如李四2018年從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崗位辭職,加入甲公司,現在2019年項目組去審計甲公司
項目組前任合伙人、成員加入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就是前面的李四在2018年審計甲公司時就是項目組合伙人或成員的情形
2019 10/02 11:48

84784976 

2019 10/02 12:13
這個財務報表報出前,就是財務報表涵蓋期間就已擔任嘛?

風老師 

2019 10/02 16:43
這里的B是2017年5月退休,2018年1月就擔任獨董,每月超過1年
財務報表涵蓋期指的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并不包括期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