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意思是什么?看不懂這個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019 10/09 09:12

84784991 

2019 10/09 09:28
什么是加計?

岳老師 

2019 10/09 15:09
打個比方:您銷項100萬,進項60萬,應當納稅40萬。您可以少繳6萬,只繳34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