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選項A不是免稅嗎



你好,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繼續執行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8號)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但是并不是企業投資者免征企業所得稅的。
2019 10/13 10:07

84785003 

2019 10/13 10:24
好吧,又跳坑里了,謝謝老師!

凡凡老師 

2019 10/13 10:25
不用客氣,如果對我的回答滿意的話,麻煩給個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