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項建筑工程設計費,合同簽時,合同上價格“以最終結算”為準,請問這合同是否合理,請問我方現需支付款項,這樣的合同能否作為付款依據,還是需每次付款的時候重新起草一個合同



您好!可以的。工程很多都是這樣。結算完后做一個補充合同。
2019 10/29 15:02

84784988 

2019 10/29 15:11
那現在總公司講提供這樣的合同,不能作為付款依據,我該如何處理呢?

宋生老師 

2019 10/29 15:12
您好!這個就要看你們公司內部要求要什么樣的合同,在去跟對方協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