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向境外提供技術服務的賬務處理?需要開票嗎



首先,向境外提供符合條件的的技術服務費,是免稅的。
稅務總局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就有關問題予以明確。第五點如下:
(二)明確部分政策的執(zhí)行口徑
1.明確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被發(fā)包方從工程款中扣押的質押金、保證金,未開具發(fā)票的,按照實際收到的日期確認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2.明確納稅人無論以長租或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同時提供配套服務的,按照住宿服務繳納增值稅。
3.明確境外單位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在境內開展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應以取得的考試費收入扣除支付給境外單位考試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提供“教育輔助服務”繳納增值稅,同時扣繳境外單位的增值稅。代為收取并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4.明確納稅人提供簽證代理服務,銷售額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服務接受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給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費、認證費后的余額。向服務接受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簽證費、認證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5.明確納稅人代理進口免征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的貨物,其銷售額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貨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貨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2019 11/05 1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