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是房產公司下面的物業公司,水表電表都是房產公司的名字,交水電費也是房產公司交,開的發票也是開給房地產公司的。但是由我們物業公司代收業主水電費。現在業主要求我們給他們開水電費發票,是由物業公司開,還是房產公司開。有沒有關于物業公司的相關政策法規可供參考學習的。



你們是有利潤的嗎。
2019 11/18 15:52

84785039 

2019 11/18 15:57
沒有利潤,物業公司只是代收業主水電費,收費之后還要轉給房地產公司

郭老師 

2019 11/18 16:00
那應該房地產開。
物有些稅務局是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開給物業,讓物業開給個人。

84785039 

2019 11/18 16:02
能開分割單嗎

郭老師 

2019 11/18 16:05
房產公司可以開分割單,直接開給個人就行,不需要通過你。

84785039 

2019 11/18 16:06
有什么相關稅務政策規定

郭老師 

2019 11/18 16:11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公告的解讀進一步明確:納稅人可以按3%向服務接受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未規定采用差額開票,當然可以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只有物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