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收到法院判決的遲延履行期間利息,應該記入哪個會計科目



你好,計入營業外支出
2019 12/19 16:06

84785014 

2019 12/19 16:08
為什么有什么依據嗎

立紅老師 

2019 12/19 16:14
你好,稅法規定
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1、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3、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84785014 

2019 12/19 16:17
老師,我們是收到收到合同遲延履行期間利息。

立紅老師 

2019 12/19 16:20
你好,不好意思,理解為支付方了,如果是收到方,計入營業外收入

84785014 

2019 12/19 16:25
依據是什么

84785014 

2019 12/19 16:25
依據是什么

立紅老師 

2019 12/19 16:28
你好,營業外收入包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收到合同遲延履行期間利息、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