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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現金清查應做到什么



你好 (1)經常性的現金清查
即由出納人員每日清點庫存現金實有數,并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
(2)定期或不定期清查
即由清查小組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庫存現金由出納人員經手盤點,清查人員從旁監督.同時,清查人員還應認真審核庫存現金收付款憑證和有關賬簿,檢查財務處理是否合理合法,賬簿記錄有無錯誤,以確定賬存與實存是否相符等等.
庫存現金清查結束后出納應填寫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并據以調整庫存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 庫存現金的清查需要對現金進行盤點,在現金盤點時,如發生賬款不符,發現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余,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即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出現盤盈狀況時,在查明原因前,應記: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查出原因后,應記:(如果應支付給有關人員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如果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后,)
借:待處理 財產損益
貸:營業外收入
二、出現盤虧狀況時,正好相反,查明原因前,應記: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查出原因后,沖回,應記:
借:管理費用(一般經營損失部分、定額內損耗)
營業外支出 (剩余凈損失、非常損失)
原材料或其他應收款(殘料價值、賠償收回)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019 12/30 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