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4、某稅務師事務所2018年接受某生產企業委托,代理該企業增值稅納稅事宜。5月,該企業將自產的成本為100萬元的貨物用于對外捐贈,在咨詢稅務師時,稅務師認為增值稅應作進項稅轉出處理,并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將16萬元作為進項稅額轉出填報。對于該事項,稅務師事務所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 A、稅務師的判斷是正確的,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B、稅務師事務所要代企業繳納1.6萬元的稅款及滯納金 C、稅務師事務所會被處以4萬元的罰款 D、稅務師事務所會被處以8萬元的罰款 請問這道題怎么解,求解題思路



選C。因為稅務代理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少繳稅款 50%以上 3 倍以下的罰款。該項業務中,注冊稅務師解答錯誤,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對外捐贈,應該按視同銷售處理,而非進項稅轉出。如果該商品有正常售價,應該按售價乘以適用稅率,扣除進項稅后補稅;如果沒有售價,那該企業應該補繳的增值稅=100×(1+10%)×17%-17=1.70(萬元),所以稅務師事務所可能會被處以 0.85 萬元以上 5.10 萬元(50%以上,3 倍以下)以下的罰款;本題中,只有選項 C 在該區間內。
2020 02/03 15:58

84784971 

2020 02/03 16:06
為什么要減去17呢

84784971 

2020 02/03 16:09
稅率2018年5月份的增值稅的稅率應該是16吧

張樂老師 

2020 02/03 17:49
對是的,是應該是16,剛回答沒注意時間。結果還選C。

84784971 

2020 02/03 18:34
改成16的稅率的話,減的應該是16了吧,我不知道為啥,麻煩老師指教

張樂老師 

2020 02/03 19:16
這個題的假設是,自產產品的材料成本是100,而且是5月份購進的,所以購進這些材料時,會有相應的進項稅,即進項稅額100*16%=16。 自產產品捐贈時,視同銷售用的是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率是10%。所以,銷項稅額是100*(1+10%)*16,然后再減進項稅額16,就是最后的應納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