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金銀首飾以舊換新的,是不是以差額來收消費稅的



你好 不是 ;相關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095號)第七條“計稅依據”第四項規定: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
財稅字[1996]74號《關于金銀首飾等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
2020 03/11 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