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殘保金工資總額達到多少才交稅呢



你好,參考下面的說法,
1.殘保金到底是什么?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2.殘保金最新政策是什么?
以北京為例:京財稅〔2018〕1271號附件 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3.為什么讓企業去承擔殘保金?
“殘保金”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簡稱,1995年開始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是保障殘疾人權益,促進其就業收取的專用基金。以北京為例,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7%的殘疾人在自己單位就業,那么如果單位未按上述招用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就需要按年繳納所說的“殘保金”,未招用殘疾人單位每年也是要繳納一定數目給主管稅務機關。想不交殘保金該怎么辦呢?按在職人員數量乘以1.7%招收殘疾人,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規定繳足社保,帶著相關資料去殘聯備案。
4.殘保金計算公式是什么?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5.保障金年繳納額中的“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怎么計算的?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結果須為整數。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6.保障金年繳納額中的“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是怎么計算的?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上年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本單位實際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超過上年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上年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算。社會平均工資指人力社保部門和統計部門公布的社會平均工資。
7.殘疾人就業審核時間是幾月幾號?
保障金按年計算征繳,申報繳費期限為每年8月1日到9月30日。
8.繳納殘保金的時間是幾月幾日
用人單位應于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及時向本市稅務機關提供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9.免征期是什么意思?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未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7%,且在職職工總數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保障金。
10.殘保金不繳納有什么后果?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經主管稅務機關催繳后仍未繳納的,由財政部門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
《殘疾人就業條例》中明確規定,未按時間繳納殘保金的企業,每天有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2020 03/14 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