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現在碰到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們是建筑公司,總公司在福建,在廣西承攬了一個工程。施工合同是總公司跟房地產簽訂的,但是在廣西我們也成立一個分公司,分公司本身沒有什么實際業務,開立了銀行結算賬戶,在廣西工程的這個項目,所有的收支都是由分公司銀行結算賬戶走,現在我們支付對方項目履約保證金,因為從支付到對方退回期限有好幾個月,開發商給我們算了利息,現在開發商需要我們就這筆利息開發票給他們,我想請教一下,這利息的發票,是由總公司來開給開發商,還是分公司呢?



是誰的收入就是誰開的哦
2020 03/18 15:09

84785004 

2020 03/18 16:22
我是這么認為因為合同是由總公司與開發商簽訂的,原則上在支付工程履約保證金應由總公司支出,但是因為建筑公司很多都是**的,為了能更好的把控好自己的資金,很多建筑總公司讓**單位自行開立賬戶,自行安排收支,但是所有的工程項目收入發票都是由總公司開給開發商,我覺得履約保證金產生的利息是不是由總公司開給開發商,更加合理一點,分公司實際沒有自己的真實業務。

樸老師 

2020 03/18 16:25
保證金一般是被**方收的**方的,然后被**方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