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續適用上述政策。企業同時發生扶貧捐贈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扣除限額時,符合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不計算在內。這句話完不能理解。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是屬于直接捐贈對嗎



目標脫貧地區”包括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阿克蘇地區6縣1市享受片區政策)和建檔立卡貧困村。且企業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已發生的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尚未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所得額時扣除的部分,可執行上述政策。是直接捐贈但是是對接當地政府的,需要有捐贈收據或者證明的
2020 03/21 1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