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自產 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算視同銷售,外購的不算呢?



你好,因為這個是自己生產過,相當于出售商品
2020 04/01 07:08

84785011 

2020 04/01 07:08
為什么自己生產過就相對于銷售商品呢

84785011 

2020 04/01 07:09
不太明白原理

小惑老師 

2020 04/01 09:04
就是你自產的產品采購原料,有產生進項稅額,生產加工后構成產品。這樣就沒法進項轉出了

84785011 

2020 04/01 09:46
是不是說自產的委托的產品有進項稅,但物品從a到b發生了變化,針對于b產品沒有進項稅,所以就不能視同銷售?

小惑老師 

2020 04/01 09:59
針對于b產品沒有進項稅,所以就不能視同銷售?
你是說外購的這種商品嗎?

84785011 

2020 04/01 10:14
我想錯了,但還是不懂原理

小惑老師 

2020 04/01 10:18
其實,簡單的理解就是,你購買原材料生產出產品,對外銷售,就是確認銷項稅額。如果你外購產出沒有生產產品,直接改變用途了,就是進項稅額轉出了

84785011 

2020 04/01 10:30
那換句話說就是自產或委托過程中產生了原材料的增值,這部分進了進項稅,所以必須視同銷售,要不然稅務局少收稅了,原材料的部因為沒有產生增值,平進平出,把進項稅轉出才可以保證稅務局沒減少稅收

小惑老師 

2020 04/01 10:34
稅法上不是這樣理解,這個是兩個概念,主要看你用途,也就是說你下一步是否還可以流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