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范圍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臺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 這段怎么理解



你好,就是2%變成了0.5%,至于后面的標準就是要去看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這個并不是會計要學的,題目會直接說明
2020 04/15 1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