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打算成立一個新公司作為我們現在公司的制定供應商,以前給我們合作的那些供應商全都開票給新成立公司,新成立公司再開票給我們。這種模式有風險沒有?以前我們有很多供應商,現在這些供應商全都轉移到新公司,我們只有新公司一個供應商,這種操作模式有問題沒?



你好,可以,就是所有的發票由一個企業開具過來,如果稅務查起來,一旦那個有問題,這個也有問題
2020 04/16 15:55

84785038 

2020 04/16 16:52
什么意思?到底是有問題還是沒問題

王晶老師 

2020 04/16 17:04
就是這兩個公司關聯起來,稅務局查起來,一單有一個出事了,另一個也會查的

84785038 

2020 04/16 17:14
關鍵是新成立這個公司是獨立法人,原來的公司跟新公司簽訂購銷合同,該交稅交稅,哪里容易出事呢?

84785038 

2020 04/16 17:15
只是原來的供應商現在跟新公司合作,新公司作為最終供應商跟我們公司合作,這種模式有問題嗎

王晶老師 

2020 04/16 17:39
也沒事的呢,只要正常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