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為什么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



1、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無需視同銷售,不征收增值稅。
2、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無需視同銷售,不征收增值稅。
2020 04/20 11:30

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為什么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