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這個是什么意思?租入可以抵扣嗎?



這個意思主要是說這個用途,這個,本來是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現在是優惠了,這個要是都使用,那不得抵扣部分也可以抵扣了,
2020 04/26 17:29

84785040 

2020 04/26 17:30
那這個意思是什么?可以抵扣還是不能?

maize老師 

2020 04/26 17:33
可以抵扣,之前是不能抵扣,現在是可以抵扣了

maize老師 

2020 04/26 17:34
之前是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用于這個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 上面部分,需要按比例這個是進項稅額轉出,

maize老師 

2020 04/26 17:34
現在是你可以抵扣,

maize老師 

2020 04/26 17:35
一般計稅上用這個是可以抵扣,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

84785040 

2020 04/26 17:35
租入不動產?那一般的租入也可以抵扣?是租金費用的稅額可以抵扣?

maize老師 

2020 04/26 17:39
根據你取得專用發票上面稅額抵扣,可以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