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還是剛剛的個稅問題,您說不影響19年的個稅匯算清繳,是因為,1-12月的所屬期(實質是18.12月-19.11月工資),這個所屬期我都有申報,我有完整的1-12個月工資是嗎?



只要在當年一月份發的工資都屬于當年的收入。
2020 05/09 13:27

郭老師 

2020 05/09 13:27
看這個月發的是幾月份的。

84784963 

2020 05/09 13:32
2020年1-2月都沒有發工資,您說影響2020的匯算清繳,我現在有什么更改辦法嗎?是不是只要今年我在系統里年1-12的所屬期里,把19年12月工資-2020年11月工資都申報就可以了呢?

郭老師 

2020 05/09 13:34
只要你在12月份之前把1-11月份的工資發下去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