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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專票都要備注么??哪些行業需要發票備注呢



你好
只有以下幾種發票需備注:
1
貨物運輸
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99號
2
建筑服務
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3號
3
銷售不動產
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3號
4
出租不動產
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4號
5
保險公司收取交強險保費出具的增值稅發票
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51號
6
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提供貨物運輸服務
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99號
7
單/多用途卡業務中,收到銷售款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收到預付卡結算款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53號
8
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發票業務
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45號
9
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
差額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3號
10
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
YD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3號
11
地稅機關代開銷售或出租不動產增值稅發票
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納稅人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組織機構代碼)、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稅總函(2016)145號
12
地稅機關代開銷售或出租不動產增值稅發票,按照核定計稅價格征稅的
核定計稅價格、實際成交含稅金額***元
稅總函(2016)145號
13
生產企業向綜服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代辦退稅專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5號
2020 05/30 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