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能解釋一下按年數總和法計算累計折舊那個公式中數字的含義嗎?



你好, 年數總和法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比如總的使用年限是5年
那第一年的時候,尚可使用年限是5年,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2+3+4+5=15,所以第一年折舊率=5/15
那第二年的時候,尚可使用年限是4年,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2+3+4+5=15,所以第二年折舊率=4/15
那第三年年的時候,尚可使用年限是3年,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2+3+4+5=15,所以第三年折舊率=3/15
2020 06/02 1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