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紅星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 年 12 月份發生部分經濟業務: 3日,從購貨方收回上月的銷貨款 500 000元; 6日,從銀行提取現金 20 000元; 8日,以銀行存款支付廣告費 120 000元; 10日,購入 A材料一批,不含稅價款 6000元,增值稅率 13%,增值稅稅額是 780元, 銀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驗收入庫; 12日,上述原材料驗收合格并入庫; 17日,向某公司銷售甲產品 300件,貨款 50000元,增值稅是 6500元,貨款暫未收回。同時,結轉產品成本 25 000元; 要求:根據以上提供的資料編制會計分錄。



一借銀行存款500000貸應收賬款500000。二借庫存現金20000貸銀行存款20000,三借銷售費用120000貸銀行存款120000。四借在途物資6000借應交稅費780貸銀行存款6780,
2020 06/19 14:35

文靜老師 

2020 06/19 14:36
五借原材料6000,貸在途物資6000。六借應收賬款56500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貸應交稅費6500。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25000貸庫存商品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