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建筑業的一個合同下有3個內容,分別是是辦公室,茶室,spa。是按一個合同設為一個項目,還是按這3個內容為3個項目。我的思路是一個合同為一個項目。謝謝老師結達



你好,建議是按照一個合同一個項目,一個合同項下的三個項目,可以在核算時設置不同的末級科目或者輔助核算項目,對三個項目進行區分,比如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辦公室)等。最后結算是按照合同結算的,所以一一對應比較好。
2020 07/08 22:39

84784983 

2020 07/08 22:45
老師可以說的具體些嗎? 還不太明白。 謝謝

閻老師 

2020 07/08 22:50
其實設置成三個項目與合并成一個項目對于合同來說區別不大, 但是對于你們公司的成本核算就不一樣了,所以在歸集成本時要把三個項目區分開比較好,這是純從管理角度出發的。
從核算角度出發,合同如果約定的不同項目的進度不一樣,也要分別核算,否則不好確認收入;如果這三個項目進度一樣,確認收入的節點也一樣,對于核算就無所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