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題稅法這題在計算增值稅時應該要視同銷售嗎 某商場2019年1月采用買一贈一的方式銷售商品,規定購買一件價格為1500元(不含增值稅,下同)的西服的客戶可獲贈一條價值200元的領帶;當月該商場一共銷售西服100件,取得收入150000元。則商場當月應確認西服的銷售收入為( )元。A.150000 B.132352.94 C.17647.06 D.170000 【解析】企業以買一贈一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商品的銷售收入;商場應確認西服的銷售收入=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



你好,這個在增值稅的時候不需要考慮視同銷售的,這個只是在確認收入的時候,要進行分配的
2020 07/15 17:28

84784985 

2020 07/15 17:32
?我記得增值稅買一贈一都是按公允價值記稅,所得稅才按比例。

王超老師 

2020 07/15 17:37
你好,這個只是在計算收入的。增值稅仍然是按照收入來計算的,也就是說整個收入的,不拆分的

84784985 

2020 07/15 17:57
老師,這個是不一樣的

84784985 

2020 07/15 18:28
老師,如果這個題出在增值稅的那章習題,那銷售收入是不是1500*100=150000,200*100=20000一共170000

王超老師 

2020 07/15 18:48
你好,這道題是先要計算甲乙的公允價值的,即28+7.2,然后用28除以35.2,計算出系數。然后進行分配。在計算增值稅的時候,要用35.2來計算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要用28

84784985 

2020 07/15 18:53
老師,我的意思是最上面那道題,銷售收入為什么不是按照這個來算的,為什么不是170000呢

王超老師 

2020 07/15 19:15
在題目中已經說清楚了,是取得銷售收入28萬。這個就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