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判決書或者裁決書不服的15日內上訴,我記得有個 對 什么不服的是10日內上訴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襲仲裁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2020 08/16 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