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銷售商品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但已開具發票, 只確認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那發票上的金額部分不用做賬,月底賬上的收入額 就會和開票系統里的 銷售金額不一致了嗎?賬表有差異嗎?



你好,一般開具發票就可以確認收入了,如果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是不能開票的。
2020 08/24 16:09

84785010 

2020 08/24 16:13
如果不開發票,那也就不用把銷項稅確認應收了,**如下:
38、某企業賒銷商品時知曉客戶財務困難,不能確定能否收回貨款,為了維持客戶的長期合作關系仍將商品發出并開具銷售發票,對于該賒銷,不需要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
答案:
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同時,因某企業銷售該批商品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應確認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閻老師 

2020 08/24 16:20
如果是考試,這樣沒問題。如果是實務,類似情況一般會確認收入。這種情況比較極端

84785010 

2020 08/24 16:25
好 謝謝老師 這個知識點我也是死記的,不理解所以心里很糾結

閻老師 

2020 08/24 16:35
不客氣,如果問題已解決請給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