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后,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這一句話不太懂



你好,同學。
比如你給員工三年的激勵計劃,在會計處理的是時候,是不是每一年都計提了費用的。
這個費用,在計提當年稅法上是不認可,不可扣除的。
等實際行權的時候扣除。
2020 09/27 1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