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服裝公司為增值稅般納稅人, 銷售商品適用13%的稅率,2019 年4月發生以下業務: (1) 購進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萬元,稅額5.2萬元;取得運費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運費金額為1萬元,稅額0.09萬元,款項通過銀行支付; (2)本月向大型商場銷售服裝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的不含稅價款為500萬元,向個體經營者銷售服裝開具普通發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26萬元; (3)購進一項專利權,取得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0萬元,稅額3萬元; (4)購進一棟辦公樓,取得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800萬元,稅額72萬元; (5)出租設備,租金收人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50萬元,稅額6.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本月取得的相關票據符合稅法規定,并在當月申報抵扣。 計算服裝公司4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同學,您好。進項稅額=5.2+0.09+3+72=80.29(萬元),銷項稅額=500*13%+226/(1+13%)*13%+6.5=97.5萬元,4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97.5-80.29=17.21(萬元)。
2020 10/14 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