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不影響應交所得稅呢 14年不是變更折舊方法了 那少提的折舊 14年利潤就多了 不就影響14年當期的所得稅嗎



你好,因為以前是按照10年雙倍余額,現在會計上折舊方法變了,但是稅法的沒變,當期所得稅是按照稅法的來的,所以不影響當期
2020 12/14 14:40

84785006 

2020 12/14 14:41
那就是 交稅始終是按稅法口徑
也就是計稅基礎
除非會計和稅法一樣 當期應交所得稅才一樣
不一樣只能產生遞延所得稅 動不了應交所得稅 是這個意思嗎

冉老師 

2020 12/14 14:42
你好,是的,你說的非常對的

84785006 

2020 12/14 14:43
那就是 就算估計變更影響的是當期 但只能影響當期所得稅費用 和遞延所得稅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不會涉及到變動 即使是當期影響
是這樣子嗎

冉老師 

2020 12/14 14:45
會計估計變動,只要稅法政策的沒有變動,當期的所得稅不會變動,變動的是遞延的,實際影響的是遞延所得稅

84785006 

2020 12/14 14:46
那不是也影響所得稅費用了嗎
會計估計不是未來適用法嗎 適用法的變動 是可以計入所得稅費用 直接損益的吧

冉老師 

2020 12/14 14:47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的稅,這個當期所得稅是收稅法影響的,

84785006 

2020 12/14 14:50
這個我知道 當期所得稅是要實際給國家上交的稅費 按稅法規定來的
遞延是會計和稅法差異產生的 所得稅費用影響凈利潤

冉老師 

2020 12/14 14:51
你好,是的,你說的很對的

84785006 

2020 12/14 14:51
追溯調整和追溯重述 涉及到損益類的科目 不是要未分配利潤嗎
那未來適用法 可以直接損益類科目嗎
就正常處理就行是吧

冉老師 

2020 12/14 14:53
那未來適用法 可以直接損益類科目,就正常處理就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