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2月6日甲公司因侵犯C公司的專利權被C公司起訴,C公司要求賠償200萬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經研究認為,侵權事實成立,敗訴的可能性為80%,可能賠償金額為12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該賠償金額在實際支付時才允許稅前扣除。



你好,你具體疑問是什么呢?分錄還是什么?
2020 12/26 13:44

84785030 

2020 12/26 13:45
老師我想問一下這項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

小云老師 

2020 12/26 13:53
你好,這項負債的賬面價值=120,計稅基礎=0
稅法允許在以后實際發生時可以稅前列支,即其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即相應的賬面價值)=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