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我2020年12月的購銷合同,2021年1月報印花稅,系統顯示按次申報稅款所屬期是2021年1月,對嗎



你好,你是按次申報的話,當月繳納當月的。
2021 01/07 16:28

84784967 

2021 01/07 16:28
按次申報

84784967 

2021 01/07 16:29
那所屬期不用改嗎

郭老師 

2021 01/07 16:30
按次申報當月的當月就要申報,當月沒有的不需要申報。

84784967 

2021 01/07 16:34
那就是1月報12的印花稅了?不用管稅款所屬期?

郭老師 

2021 01/07 16:36
你好,你應該一月份兒的報一月份兒12月份的報12月份的才行,你這個是晚申報了。

84784967 

2021 01/07 16:36
合同發票在12月,網上稅務局顯示的稅款所屬期在2021年1月

84784967 

2021 01/07 16:36
那有影響嗎,還是在這月直接報

郭老師 

2021 01/07 16:37
申報的晚了一個月,你知道嗎?你當月發生了當月就要去申報的。不是,過了當月之后,你再去申報。

84784967 

2021 01/07 16:38
我是新成立的公司

郭老師 

2021 01/07 16:42
不管新成立的還是后成立的,都是這么申報的,當月有你就當月申報,不能跨月申報,要不你的所屬期就會出現這種情況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