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17日向N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價值?2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給予其20%的商業折扣,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現金折扣的計算不考慮增值稅),并代墊運雜費500元。甲企業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貨款,則甲企業在該筆交易中應確認的收入金額為(?)萬元?



你好,應確認收入金額200×80%×1.13
2021 01/23 17:31

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17日向N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價值?2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給予其20%的商業折扣,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現金折扣的計算不考慮增值稅),并代墊運雜費500元。甲企業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貨款,則甲企業在該筆交易中應確認的收入金額為(?)萬元?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