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問一下公司現老板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用拆遷戶的拆遷款轉入個人賬戶來支付各種開銷和工資,這種情況下,老板自己需要請公司出示什么協議來保護自己嗎?(注明:營業執照的法人是2020年4月份變更為現老板,之前現老板和前法人協議是付買讓方5000萬,但現老板錢沒付這么多,所以公司章、財務章并沒有給現老板,現老板只有簽字權)



你好,你這里是違反的相關資金管理辦法,這個企業的資金要通過企業來開支,而不是轉到個人賬戶來開支。那么你這里直接根據這個股權轉讓協議,就把這個風險已經劃分清楚了。
2021 02/23 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