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般納稅人,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價款30萬元,增值稅3.9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代墊運費1.09萬元(其中運費價款1萬元,增值稅0.09萬元),已辦妥托收手續。



你好,會計學堂,你是想寫會計分錄嗎
2021 04/16 10:40

84784965 

2021 04/16 10:40
.乙公司(購買方作為材料使用,收到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會計分錄:

84784965 

2021 04/16 10:41
000 1.甲公司(銷售方)會計分錄:

江老師 

2021 04/16 10:55
一、甲公司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349900
貸: 主營業務收入3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9000
貸:銀行存款1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