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稅法口徑的捐贈支出565萬和會計上的捐贈支出415萬之間的差異不需要考慮嗎?



您好,您詳細說下題目
2021 04/22 19:36

84785014 

2021 04/22 19:38
2、假定某居民企業2019年利潤總額1200萬元,經稅務機關審查,利潤總額中有公益性捐贈項目,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捐贈自產商品5000件,每件同類商品不含稅售價1000元,成本700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項目,該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萬元。
視同銷售納稅調增額=(1000-700)×5000=1500000(元)=150(萬元);捐贈限額=1200×12%=144(萬元);實際捐贈額=5000×700+5000×1000×13%=4150000元=415(萬元),準予扣除金額為144萬元,所以要納稅調增。應納稅額=(1200+150+4

小林老師 

2021 04/22 19:41
您好,您能理解這一步,非常有水平。用1200*0.12與415比大小,至于視同銷售部分,同時調增收入150,調整減少扣除150

84785014 

2021 04/22 19:59
扣除限額是不是應該跟稅法口徑的565萬捐贈支出比呢?

小林老師 

2021 04/22 20:51
您好,不是的,是與415比較,因為會計計算是415

84785014 

2021 04/22 21:36
聽課的時候,小喬老師是強調跟稅法口徑的比的呢

小林老師 

2021 04/23 07:05
您好,您可以看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算清繳表單的相關說明,對于A105070表單第四列數據填寫說明

小林老師 

2021 04/23 07:06
您好,不是稅法口徑,是會計口徑,您可以幫忙發下對方的講義課件

84785014 

2021 04/23 07:20
這題里老師強調的就是用113

小林老師 

2021 04/23 07:34
您好,根據題目,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等于100-80+93-48=65是沒問題。A105010調整增加20,按照圖片金額,您的A105010沒法填寫,

84785014 

2021 04/23 07:38
老師講義里的捐贈支出是跟稅法口徑的相比較的,為什么題庫里就直接跟會計上的比了呢?然后題庫里的券應納稅所得額時也沒有調整會計口徑跟稅法口徑捐贈支出的差異

小林老師 

2021 04/23 07:40
您好,所以,根據整體的匯算清繳填寫經驗,講義是不準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