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9、甲實木地板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一批原木,開具的收購發票注明收購價款40000元。甲實木地板廠將收購的原木從收購地直接運往異地的乙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加工實木地板,實木地板加工完畢,甲實木地板廠收回實木地板,取得乙廠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加工費20000元,代墊輔料10000元,乙廠無同類實木地板的銷售價格。已知實木地板的消費稅稅率為5%,則乙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元。 老師 ,材料成本=40000×(1-10%)=36000(元)為什么要乘以1-10%



你好,同學。因為是從農民手里征得,他們是計算抵扣。所以實際成本是要乘以(1-10%)
2021 04/23 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