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勞動合同法中有一個起算時間是用工之日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是補訂書面合同前一天,這個是講的什么呢?勞動合同的簽約失效嗎還是



同學你好
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1倍正常工資+1倍工資補償);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
2021 05/07 14:52

84785019 

2021 05/07 16:01
啊啊,我記住了,感謝您!那這個“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一個月是怎樣理解呢?3月20日至4月20日再+1(4月21日)這樣的嘛?

樸老師 

2021 05/07 16:05
對的
是這樣計算的哦
